根据省、市关于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,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,经我镇研究决定,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职安全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 (一)岗位职责 专职安全员主要职责是协助辖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。具体职责为: 1、协助镇安全监管机构,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的情况 ,检查本辖区内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及职业卫生工作;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,应立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整改,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镇安全监管机构。 2、协助镇安全监管机构,宣传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、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,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、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、完善安全生产条件。 3、参与镇安全监管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。 4、协助相关部门(单位)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、人员和财产抢救、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。 5、负责采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,协助镇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,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监管。 6、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。 (二)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 1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责任心强,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。 2、遵纪守法,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,无违纪违法记录。 3、大专学历及以上人员,专业不限。 4、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(即1988年4月3日后出生),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工作经验者、退伍军人,年龄可放到40周岁以下(即1983年4月3日后出生)。 5、身体健康,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 6、因工作需要下村,岗位较辛苦,能吃苦耐劳。 7、持摩托车E、小车C1驾驶证照或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、安全评价师资格、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,同等条件下优先。 (三)工资福利待遇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,试用期3个月(享受试用期待遇)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,录用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,按相关规定落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。 二、报名与资格审查 (一)报名 1、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报名时间: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5日,每天上午9:00-11:30,下午3:00-5:00。 2、报名地点:信宜市新宝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,咨询电话:0668-8168416,联系人:罗宗文。 3、报名需提供资料: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及其他有关证件(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)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,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(一张贴在报名表上,二张备用)。 (二)资格审查 1、由镇组织人事办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,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。 2、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,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、材料不齐、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,随时取消应聘资格。 3、领取准考证时间: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9日,每天上午9:00-11:30,下午3:00-5:00,凭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到党建办领取准考证,不另行通知,逾期不领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 三、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、面试方式进行。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,考试时间、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。 (一)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。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9:00—10:00,地点见准考证。 (二)面试 重点考查考生的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、组织协调、人际沟通、应急应变、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。 1、笔试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列,1: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,不足比例的,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。 2、面试工作由新宝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。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请密切留意电话通知。 四、体检和政审 职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名次排序,按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并进行体验。体检及格者须填写政审表,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、计生部门、村(居)委会政治审查,并在政治审查表中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。体检或政治审查不及格的,采取递补方式进行选拔招聘。